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天堂与地狱 #84

84.古人持有神性为

84.古人持有神性为人的观念,这一事实从神性向亚伯拉罕、罗得、约书亚、基甸、玛挪亚和他的妻子,以及其他人的显现明显看出来。这些人虽看见神是一个人,但仍将祂拜为宇宙之神,称其为天地之神,耶和华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(8:56)教导,亚伯拉罕所仰望的,正是主;其他人所仰望的,也是主,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可知:

从来没有人看见父,听见祂的声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。(约翰福音1:18;5:37)

属天的奥秘 #6372

6372.“立法者必

6372.“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”表低层事物中来自这国度的真理。这从“立法者”和“脚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立法者”是指真理,如下文所述;“脚”是指属世事物(参看2162, 3147, 3761, 3986, 4280, 4938-4952, 5327, 5328节),因而是指低层事物,因为属世事物在下,如刚才所说的属天事物在上。说“他两脚之间的立法者”是为了表示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,或源于良善的真理;因为那时,属灵国度与属天国度没有区别,也没有分离,不像主来之后;相反,它与属天国度构成一体,不过,只是它的外在部分。因此,“他两脚之间”这句话也用来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,因为两脚之间的部分通过它与两腰的联系而表示那真理。论到这真理,还说到当“细罗来到时”,它必离开;也就是说,它的权柄和掌控,就像刚才(参看6371节)所说的属天国度的权柄和掌控一样,也必离开。
  那时,属天国度通过这真理行使自己的权柄和掌控;这解释了为何这真理被称为“立法者”。在以赛亚书,“立法者”在内义上也表示这真理:
  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者,耶和华是我们的立法者,耶和华是我们的君王。(以赛亚书33:22)
  “审判者”表示祂出于良善行事;“立法者”表示祂出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行事;“君王”表示祂出于真理行事;因此,它们一个接一个依次到来。诗篇:
  基列是我的,玛拿西也是我的,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,犹大是我的立法者。(诗篇60:7; 108:8)
  “犹大立法者”是指属天良善及其属天真理。摩西五经:
  这井是首领们所挖的,是民中的尊贵人奉立法者的命,用杖所挖的。(民数记21:18)
  又:
  迦得为自己看中了最好的,因为那时有隐藏立法者的分;百姓的首领从那里来,他施行耶和华的公义,和耶和华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。(申命记33:21)
  此处“立法者”也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7014

7014.“于是摩西

7014.“于是摩西就去,回到”表恢复以前的生活。这从“去”和“回到”或“回去”的含义,以及“摩西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去”是指生活(参看4882, 5493, 5605节);“回到”或“回去”是指在他以前生活过的地方生活;“摩西”是指从神来的律法或真理方面的主(6771, 6827节)。当摩西在何烈山上与在火焰中显现的耶和华在一起时,他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;但现在与他的岳父叶忒罗在一起,而叶忒罗是处于简单良善之真理的教会之良善,于是他代表从神来的真理方面的主。在圣言中,此处和别处在内义上描述的都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全部生命状态,祂如何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。这些状态一个接一个出现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:当主是个小孩子时,祂就像一个小孩子,之后在聪明逐渐成长,并且不断将神性之爱灌输到这些聪明智慧中,直到最后祂的人身也变成神性之爱,也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。主因以这种方式相继,也就是在一个又一个的状态中披上神性,故首先将祂自己变成从神来的真理,之后变成神性真理,最后变成神性良善。这些就是此处和别处在圣言的内义上所描述的主荣耀的各个阶段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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